区委 区人大 区政府 区政协
办理卫生许可证指南
[来源: | 作者:管理员 | 日期:2015-07-01]
【事项名称】

卫生许可证

【办理机构】

区卫生局

【联系电话】

0458-3568522

【所需材料】

(一)食品生产加工业

1、卫生许可申请书;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3、新建、改建、扩建单位《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4、生产加工场所平面图、生产工艺流程及周围环境情况资料;

5、控制生产加工过程中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6、生产加工设备、生产用原辅材料;

7、产品卫生质量检验机构、人员、仪器设备资料;

8、产品说明书及包装标识;

9、生产用水资料(指用市政水、自备水源);

10、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

11、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12、生产保健品、新资源食品须提供相应产品的批准证明;

13、生产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产品及强化食品的,须提供省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审批意见:包括产品配方、产品质量标准、产品工艺、产品说明书及标签;

14、提供由通过计量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试生产的三批次样品卫生检验合格报告;

(二)食品经营业

1、卫生许可申请书;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3、新建、改建、扩建单位《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4、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

5、营业场所平面图、卫生设施、设备;

6、控制食品在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7、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三)餐饮业和集体食堂:

1、卫生许可申请书;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3、新建、改建、扩建单位《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4、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

5、控制食品在采购、贮存、运输、制作过程中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6、加工经营场所平面图及清洗、消毒、冷藏等卫生设施;

7、提供近期餐具消毒效果监测合格报告;

8、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9、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要求的内容。

(四)、公共场所:

1、卫生许可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有效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证明复印件;

4、厂址及工作场所平面图;

5、卫生管理制度;

(五 )、放射卫生

1、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3、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3、放射诊疗设备清单;

4、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办理程序】

1、受理审查2、现场验收3、审批4、发证

【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2、《黑龙江省食品卫生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6、《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

7、《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8、《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9、《黑龙江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条例》

10、《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11、《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报警岗亭

专题报道 - 图片新闻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主办:asia28365 承办:asia28365办公室
备案号:黑ICP备09004166号 联系电话:0458-3561122
网站访问量
警警 察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