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4年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并依据区人大关于财政预算的决议,我们按照“聚精会神抓经济、开拓创新谋发展、执政为民建小康”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财源建设,努力增收节支,深化财政改革,狠抓财源建设,强化支出管理,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圆满完成了财政预算任务,有力地推动了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财政收入完成情况:2014年全区财政总收入17,757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255万元,基金收入1,005万元,一般转移性收入4,521万元,专项转移补助收入5,575万元,返还性收入245万元,市级财政专户补助收入4,156万元。
财政支出完成情况:2014年全区财政总支出17,757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2,192万元,基金支出1,005万元,上解支出404万元,市级财政专户支出4,156万元。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3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1,249万元。
——教育支出1,853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415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3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3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10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257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34万元。
——农林水事务支出3,266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180万元。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75万元。
——商业服务业支出4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263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43万元。
——其他支出24万元。
财政专户补助支出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76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0万元。
(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财政收入预算完成情况:2014年,区本级实现财力收入共计2,684万元。
一是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53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2,213万元的114.4%。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25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959万元的115.1%;基金收入完成27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254万元的108.7%。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
——税收收入完成1,37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259万元的108.9%。
国税完成收入35万元,其中:增值税35万元。
地税完成收入1,337万元,其中:营业税642万元,资源税7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95万元,房产税40万元,印花税20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46万元,土地增值税39万元,车船税51万元,耕地占用税42万元,契税355万元。
——非税收入完成88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700万元的126.1%。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81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47万元,专项收入80万元,罚没收入169万元,其他收入6万元。
二是市级返还区级财力153万元。
财政支出预算完成情况:2014年区本级财力安排支出2,684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408万元,基金支出276万元。
地方财政公共预算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6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316万元。
——教育支出638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0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3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15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13万元。
——农林水事务支出984万元。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0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事物支出4万元。
——其他支出24万元。
二、2014年全区财政工作措施
为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我们着重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重税收严征管,确保财政持续增收。2014年,全区财税部门大力实施社会综合治税,强化税源监管,进一步完善税收入收缴方式和操作程序,实现税收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财政收入质量稳步提升。全年税收入库3,025万元,完成区本级收入1,372万元,同比增加173万元,增长12.6%,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60.8%。
(二)重民生强保障,提高群众生活水平。我们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2014年共安排民生支出12,677万元,占全区财政总收入的71.4%。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4,965万元,教育资金491万元,医疗卫生资金688万元,文化体育资金185万元,保障性住房及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268万元,支农惠农资金878万元,燃油补贴资金157万元,公共安全资金1,249万元,补助森工工资2,796万元。
(三)重改革求创新,提升财政管理绩效。立足新形势新要求,不断推进改革创新机制,提升履职能力和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一是推进预算体系完善,科学编制年初支出预算,进一步细化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促进预算编制更切实际。二是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账户按照“统一、精简、规范、高效”的原则,清理规范到位。三是不断完善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制度。全年实施政府采购项目85批次,实际采购金额3,102万元,累计节约资金423万元。四是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在行政审批改革中,区财政局下放行政权力7项、优化服务6项,参与制定了《新青区(局)差旅费管理办法》、《新青区(局)公务卡管理办法》。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虽然我区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区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支出压力加大,各项配套资金、重点项目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增支因素和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资金调度困难,收支矛盾依然突出,预算平衡的压力越来越大;二是部分财政资金管理不细,统筹整合度和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正确把握,严格管理,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三、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安排
2015年,区财政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切实加强财源建设,不断壮大财政实力,实现由理财型向生财、聚财型转变,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财政保障。
预算收入安排:2015年区本级财力预算预计完成收入5,660万元。
一是地方财政收入预计完成2,260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255万元,与上年持平;基金收入预计完成5万元,同比下降98%。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预计完成1,056万元,同比下降23%;非税收入预计完成1,199万元,同比增长35.8%。
二是市级补助工资性转移支付收入3,400万元。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未能实现增长的主要原因: 一是棚改工程接近收官,建筑业营业税及其产生的附加税种将失去税源支持。二是上年补征以前年度棚改工程形成契税300万元,属于一次性税收,今年将不再征收。三是上年专项收入80万元属于市级收入拨入区级,今年未作安排。三是继续加大非税征收力度,同比上年预增加收入316万元。
基金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价格调节基金全面停征,同比上年减少收入271万元。
预算支出安排:2015年区本级财力预计安排支出5,660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计安排支出5,655万元,基金预计安排支出5万元。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3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682万元。
——教育支出1,987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万元。
——医疗卫生支出157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6万元。
——农林水事务支出1,694万元。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6万元。
四、2015年全区财政重点工作
按照区委全会和市财政局的要求,2015年我们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抓好收入征管,提质量、稳增长。把握稳增长的总基调,坚持做实收入、量力而行,不断提高收入的质量。一是科学研判形势,合理下达收入计划,依法加强征管,堵塞收入漏洞,加大清欠力度,确保应收尽收。二是努力提高财政收入,加大非税收入的征收力度,进一步深化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完善和规范非税收入收缴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二)支持社会事业发展,重投入、保民生。一是继续完善公共财政政策。我们将加大资金筹集落实力度,及时兑现各项补助补贴政策,确保资金拨付使用到位,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共享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二是保障重点民生工程投入。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确保重点民生工程的资金需求。三是不断增加社会保障支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等按时足额发放。
(三)稳步推进财政改革,严制度、抓落实。一是继续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涵盖所有财政资金的一般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障性基金预算收支体系,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二是坚持把从严从紧的基调贯穿于日常支出管理工作始终,对财政资金的使用要开展绩效评价和跟踪监管。三是政府采购要坚持“公正、公开、公平”,重点强化监督和服务。
(四)塑造财政良好形象,改作风、优环境。一是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提高财政队伍整体素质。二是推进财政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教育引导,强化监督制约,不断推进构建符合财政实际、富有特色的惩防体系,努力打造一支“廉洁、高效、规范、务实、创新”的财政干部队伍,切实塑造财政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作风,确保圆满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