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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依法监督下,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较好。
2016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21,219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650万元,省市财政补助收入15,569万元,新增一般债券收入2,000万元,与财政预算执行数一致。
2016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21,21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0,815万元,上解支出404万元,与财政预算执行数一致。
2016年省市财政补助基金收入289万元,2016年基金预算支出289万元。
综合评价,新青区财政局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地反映了2016年度的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各项收支基本合规合法。财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财政收入持续增长,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积极争取政策资金,努力增收节支,深化财政改革,地方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有力地推动了全区宏观经济继续保持又好又快发展的好形势。
二、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6年,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我局对十个单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突出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财经政策执行权和廉政建设情况,明确划分了领导干部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对领导干部做出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审计过程中发现个别单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财务核算不规范,如使用不规范票据、超限额支付现金、维修款未按项目列支等;二是材料管理不规范,相关制度不健全;三是费用应收未收,内控制度不健全;四是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应列入资产的未列入资产管理,导致实有资产不实。针对上述问题,审计部门已提出建议并责令其整改。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
经审计核实,未发现有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
经审计核实,2016年度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数303万元,实际支出296万元,节约7万元。
3、公务接待费
经审计核实,2016年预算数27万元,2016年实际支出27万元,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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