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我区的政务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继续紧紧围绕全区各项中心工作及市办下发的《201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和廉洁政府为目标,以服务人民群众为主线,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为重点,坚持立足于自身实际,不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结合伊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伊政公开办发[2013]1号文件)的具体要求,现将新青区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我区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39条,其中,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60条,通过专项服务大厅公开信息142条,通过电子大屏幕公开237条,信息公开数量比上年度显著提高。健全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完善了相关配套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同时,继续加大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工作,在区档案局原有的信息查阅点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工作,提高了信息查阅接待能力和查阅范围。2012年,区档案局信息查阅点及各社区信息查阅点共接待群众937人次,查阅各种信息944份。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重点推进了全区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共资源配置、重大民生工程、政府采购、食品安全、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和行政收费价格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同时,新增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专栏,对建设项目的审批、招投标、征地拆迁、土地使用权审批和出让、施工单位等信息做了全面的公开,进一步扩大了公开信息量。同时,认真执行《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除涉密信息外,全部给予公开,既保障群众获取信息渠道畅通,又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一是进一步推进行业办事公开工作。在认真落实《新青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推动全区学校、医院、供水、供电、供气、物业管理及其他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全区各相关公共企事业单位均按照要求,将本单位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服务项目、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监督渠道等内容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板、公开栏等方式进行了及时公开。二是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为了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为群众获取信息和办事服务,今年以来,我区继续加大了街道社区和林场(所)的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基层单位延伸。全区2个街道、6个社区和14个林场(所)均设立了公开板、公示板,对群众关心关注的计生、低保、医疗救助等方面的申请标准和审批结果以及林场(所)的各项资金使用情况等工作进行了及时准确的公开。同时,各街道社区、林场所还安排专人负责帮助有需求的辖区群众查阅棚户区改造、供水、供热、林业多种经营用地及发展职工自营经济扶持政策等相关的政府文件和信息,使国家、省、市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得到有效落实,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进一步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一方面不断推进重大决策公开。全区在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实施重点民生工程、强化企业管理等涉及群众利益等重大事项上,始终坚持履行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另一方面不断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按照上级要求,我区进一步规范了区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工作,明确了各个审批环节的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条件和办理时限,并及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各部门行政执法情况也做到了及时公开。同时,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保留和取消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决定》,做到了未经公布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一律不得实施。四是进一步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2012年,我区共实施集中政府采购项目16批次。采购过程中,我区继续严格执行相关采购制度,坚持由使用单位提出采购计划,由区政府集中采购领导小组统一制定预算并多方询价,在货比三家、价比三家的基础上实施采购。2012年,全区通过集中采购共节约资金241.7余万元,使有限的资金花在了刀刃上,保障了全区各项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区完善了网上依申请公开平台,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程序进一步规范,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伊春市新青区政务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规定了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信息不予公开(不具体报告不公开的信息内容)。2012年,我区共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项,均在规定的时限内给予了申请人答复,没有发生因涉及政府信息的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2年,我区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我区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申请、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区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部门为区政府法制办。(电话:3561155)
五、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虽然我区在今年的政务公开工作中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对照上级要求和成绩突出的兄弟县区,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部门、林场(所)及社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组织制度、落实制度及监督考核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个别林场(所)、社区未能及时主动公开应公开的信息并予以更新。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准备采取如下解决办法:一是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更严格规范的管理,强化监督考核,加大督办力度;三是继续做好林场(所)、社区等基层单位的信息公开和信息更新工作,加大公开力度。
六、下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工作中,我区将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办法、新举措,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各项工作不断发展。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机制、协调机制、监督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详细规范,使信息公开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并定期对我区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与评议。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针对部分信息栏目的信息量差别较大问题,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报送监督检查,完善内部约束机制、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三是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在发挥好互联网、新闻发布会、媒体等公开形式作用的同时,积极探索公开信、宣传单等适合基层群众特点的公开新形式。四是切实强化检查监督。进一步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落实到实处,确保不发生泄密等违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