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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对我区2001年前(不包括2001年)入学待分配师范类毕业生进行调查登记,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凡是在我区2001年前(不包括2001年)入学尚未安置就业的师范类毕业生。
二、登记统计时间:从即日起-2017年3月1日为发布公告、登记统计阶段。
三、审核认定时间:2017年3月1日-2017年3月30日为审核认定阶段。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登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四、申请人应出具的材料
1、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出具部门公章有效)或档案存放部门证明。
asia28365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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