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领导重视,部门参与,监督完善。根据下设部门多、采购种类广、项目需求特殊的情况,为确保全区政府采购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并参与研究和制定有关内部采购管理制度。目前,成立了有以常务副区长为组长,计统、建设、财政、监察、生产机械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政府采购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办公室负责政府采购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全区政府采购项目的组织、协调、指挥、监督等工作,由于各部门分工明确,人员专职负责,使采购工作初步形成了“管理、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廉洁高效管理体系。政府采购主要采用了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货比三家、采购小组集体择价选购、反复讨价还价方式完成,另采用协议采购方式完成了部分小批量、零散物品的采购。特别是涉及各战线采购的物品,战线领导都亲自督办。目前,全区政府采购项目共10项,项目总预算金额1,617.5万元,实际总采购金额1,328.2万元,有效节约资金289.3万元,其中燃煤预算总金额1,432.9万元,实际总金额1,178万元。仅燃煤采购一项就节约资金254.9万元。二是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区政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在采购过程中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从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机构、人员三方面加强防范与监督。针对管理与执行没有完全分离的问题,先后制定了《新青区政府采购招投标制工作方案》和《新青区政府采购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等项规章制度,使各项采购工作和部门职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防止暗箱操作。政府采购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管理与采购分离的原则,适时调整区政府采购管理架构,区采购办专司政府采购管理职能,不具体负责采购执行工作,采购项目的执行原则上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对于涉密或特殊原因不便公开采购的,则统一要求由区采购办确认采购方式,并报经主管区领导批准后,在区采购办监督下由采购小组完成采购执行工作。三是改进服务,齐抓共管。为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区政府采购办在遵守政府采购法规、制度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区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服务质量。属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达到区内部采购规定的限额标准的小批量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等,申请单位还可在自行选择的3家以上供应商中询价采购,并将采购结果报区采购办备案,以保证需求项目在市场中有更多的对比和选择余地。四是大力加强廉政建设。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区采购办、监督及审计等职能部门除了大力加强内部监管,对招标采购活动实行现场监督外,对涉及本区重大的采购项目,区采购办还坚持邀请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同志参加,以确保采购各个环节的廉政廉洁。区采购办通过强化评标现场监督、加强评委和招标代理机构管理等做法,切实将监督管理落实到了采购的每个环节和每个部门,实现了廉政建设的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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