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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工作目标及要求,结合我局2017年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我局于7月15日,抽调相关科室人员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执法单位进行检查,现将我局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区法律援助中心检查情况
法律援助中心认真按照《法律援助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主体、依据、权限、内容、程序都合法,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权力应用恰当、合理。
二、对区公证处检查情况
区公证处在办理公证业务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收费行为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不存在乱收费行为。
新青区司法局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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