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公开指南
[来源: | 作者:管理员 | 日期:2017-08-21 ]

    根据《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暂行)》(以下简称《规定》),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新青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指南》发放点新青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办公室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新青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新青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办公室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局办公室查阅两种形式。
    (三)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为:
    1、机构职能:(1)机构概况;(2)机构领导;(3)内设机构
    2、政策法规:
    3、规划计划:
    4、业务工作:(1)招商引资工作;(2)工业信息化工作;(3)科技项目工作;(4)中小企业相关工作; (5)粮食、食用油等管理监督等工作
    5、其他:
    办公地址:新青区光明大街1号(新青区政府)
    邮政编码:153036
    联系电话:0458—3569378
   (四)公开时限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政策法规类信息在生效期内保留,公告类消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为半年,其余信息的网上留存期限为一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新青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办公室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机关自2012年1月1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机构:新青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新青区光明大街1号(新青区政府)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0:00,下午14:00-16:00
    联系电话:0458—3569378
    传真电话:0458—3569378
    邮政编码:153036
    电子邮箱地址: xqswj2008@163.com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监督和救济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当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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